商品条码的管理办法与组织机构代码

商品条码的管理与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1)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

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国际标准化组织。1976年美国和加拿大在超级市场上成功地使用了UPC系统。1977年,欧洲共同体开发出与UPC系统兼容的欧洲物品编码系统(European Article Numbering System),简称EAN系统,并签署了欧洲物品编码协议备忘录,正式成立了欧洲物品编码协会(European Article Numbering Association),简称EAN。1981年,随着协会成员的不断增加,EAN组织已发展成为一个事实上的国际性组织,改称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ing Association),简称EAN International。

EAN致力于改善供应链效率,提供全球跨行业的标识和通信标准,开发和协调全球性的物品标识系统,促进国际贸易和发展。EAN开发和维护包括标识体系、符号体系、以及电子数据交换标准在内的EAN·UCC系统,为实现快速、有效的自动识别、采集、处理和交换信息提供了保障,为各国商品进入超级市场提供了先决条件,促进了国际贸易。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实现了EAN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

(2)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

UCC与EAN一样,是一个国际标准化组织,UCC (Uniform Code Council) 是负责开发和维护北美地区包括产品标识标准在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创建于1972年。2002年底已拥有系统成员26万家,推广UPC商品条码是它的一项业务。目前,UCC正在面向23个行业开展活动,主要对象是零售及食品行业。

2002年11月26日EAN正式接纳UCC成为系统成员,EAN和UCC合并为一个全球统一的标识系统——EAN·UCC系统。目前,EAN·UCC系统已拥有99个编码组织代表100多个国家或地区,遍及六大洲,已有120多万家用户通过国家(或地区)编码组织加入到EAN·UCC系统。EAN·UCC系统正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运输、仓储、图书、票汇等领域。

(3)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我国商品条码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机构,于198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的,并于1991年4月19日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在国家质量监督与检验检疫总局领导下履行各项职责,主要工作范围如下:
●贯彻执行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负责研究、推广和发展以商品条码为基础的ANCC系统,并推动其在物流、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等中的应用;
●负责全国商品条码和物品编码的登记、管理、维护、信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提供我国全球位置码(GLN)的登记、管理、维护及推广应用等服务;
●根据全球产品电子代码管理中心(EPCglobal)的授权,负责我国产品电子代码(EPC)的注册、管理和推广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依据全球商务联盟(GCI)的授权,负责全球产品分类(GPC)、全球数据字典(GDD)、全球数据同步(GDS)的研究及推广应用工作,建立和维护我国与全球数据中心信息同步的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并开展相关服务;
●依据UCC的授权,以UNSPSC China的名义,负责联合国标准产品与服务代码(UNSPSC)中文版的维护及在我国的推广应用工作;
●负责物品编码、产品电子代码及条码、射频等自动识别技术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承担中国条码技术与应用协会、中国自动识别技术协会、全国供应链过程管理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ECR委员会)、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动识别与数据采集分委会、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五个组织的秘书处工作;
●参加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的各项活动,对口联系EPCglobal 、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第一联合委员会的第31分委会(ISO/IEC JTC1/SC31)、国际自动识别制造商协会(AIM Global)、亚洲ECR委员会(ECR ASIA)等国际组织,跟踪世界条码、射频等自动识别技术的发展;
●出版发行《条码与信息系统》杂志;
●举办每年一度的“SCAN-CHINA国际自动识别技术展览会”。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接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领导,其业务工作接受编码中心的指导、检查和考核。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审批商品条码的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统一向系统成员发放证书。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作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会员,对口联系EAN和国际上其他物品编码机构。遵守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执行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条码技术规范和工作规范;参加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的活动;向国际物品编码协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交纳会费;与相关国际编码组织开展商品条码技术、EDI技术、供应链技术、二维码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在我国开发、维护、推广以商品条码为基础的全球统一标识系统——EAN·UCC系统。

2.我国商品条码的注册与管理

(1)注册

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生产者、销售者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申请注册行为完全是自愿的。

申请人可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申请注册手续,办理流程如图3-2所示。企业申请条码的办法详见本书附录三。


图3-2 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流程图

(2)商品条码的管理质量

加入到ANCC系统,使用ANCC系统(Article Numbering Center of China,ANCC)资源的企业,我们称之为“ANCC系统成员”。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的企业,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

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对合法拥有的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及其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
●享有使用厂商识别代码自行分配商品代码的权利;
●享有获得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提供的咨询、培训、检测等技术服务的权利;
●对编码中心及其分之机构的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正确使用商品条码相关技术;
●不得转让或与他人共享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及其相应的商品条码;
●按期续展,及时交纳系统维护费;
●企业信息变更时,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按规定进行产品信息备案。

商品条码工作是一项集行政管理、监督管理和技术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了条码质量监督检验站,专门负责对商品条码质量的检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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