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贸易项目代码

目前,EAN·UCC系统的物品标识代码体系主要包括六个部分: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lobal Trade Item Number,GTIN)、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erial Shipping Container Code,SSCC)、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符(Global Returnable Asset Identifier,GRAI)、全球单个资产标识符(Global Individual Asset Identifier,GIAI)、全球位置码(Global Location Number,GLN)和全球服务关系代码(Global Service Relation Number,GSRN)。

GTIN是为全球贸易项目提供惟一标识的一种代码(或称数据结构)。对贸易项目进行编码和符号表示,能够实现商品零售(POS)、进货、存货管理、自动补货、销售分析及其他业务运作的自动化。

物流单元(SSCC)即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是用于对物流单元(运输和/或储藏)的惟一标识。通过SSCC建立商品物理流动与相关信息间的链接,就能使物流单元的实际流动被逐一跟踪和自动记录。

全球位置码(物理、功能或法律实体)是贸易伙伴之间在进行电子商务中使用XML、EDI等技术时,利用物理位置的标记,来反映物流单元的路线信息,实现实物和信息的有效流动。

全球可回收资产标识符和全球单个资产标识符是用于对可回收资产或单个资产的标识和管理。

全球贸易项目代码
全球贸易项目是指一项产品或服务,它可以在供应链的任意一点进行标价、定购或开据发票以便所有贸易伙伴进行交易。对于产品、贸易项目就是在流通中可以交易的一个单元,如一瓶可乐、一箱可乐、1瓶洗发水和1瓶护发素的组合包装。它可以是零售的,也可以是非零售的。为了在流通中对其进行自动识别或信息采集,产品贸易项目代码通常根据产品的具体包装情况,选用一种EAN·UCC条码符号对其进行标识。服务项目的代码标识和产品类似。所不同的是,服务不是一个实物。理发馆的服务可以说是最简单例子,理发+洗头+吹头—这一组合操作就可能成为一个服务项目。如果在财务、税务等环节的信息化有要求,可以给其赋予一个标识代码。只是如果没有识别的要求,此代码不必用条码形式表示。

GTIN有四种编码结构:EAN/UCC-13、EAN/UCC-8、UCC-12以及EAN/UCC-14,前三种结构也可表示成14位数字的代码结构(见表4-9),选择何种编码结构取决于贸易项目的特征和用户的应用范围。
 

表4-9 全球贸易标识数据结构

GTIN是惟一的、无含义的、多行业的、全球认可的代码。按照全球贸易项目的流通领域可以分为零售贸易项目和非零售贸易项目;按照标识的对象计量特性可分为定量贸易项目的标识、变量贸易项目的标识。其中,定量贸易项目是指按商品件数计价消费的消费单元;变量贸易项目是指按基本计量单位计价,以随机数量销售的消费单元。

1.零售中贸易项目标识
零售中的贸易项目是指在零售端通过POS扫描结算的商品。其条码标识由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及其对应的条码符号组成。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主要采用EAN/UPC条码。

(1)零售中的定量贸易项目标识
在我国,零售贸易项目的标识代码主要采用GTIN中的EAN/UCC-13、EAN/UCC-8两种数据结构。只有当产品出口到北美地区并且客户指定时,才申请使用UCC-12代码(用UPC条码表示)。中国厂商如需申请UPC商品条码,须经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办理。上述两种条码结构,读者可以参阅第三章商品条码。
在确定了需要使用的条码结构之后,就要选择相应的条码符号。在我国,零售贸易项目选用EAN/UPC商品条码来表示。EAN/UPC商品条码包括EAN商品条码(EAN-13和EAN-8)和UPC商品条码(UPC-A和UPC-E)。具体可以参阅第三章商品条码和国家标准GB 12904。

(2)零售中的变量贸易项目标识
零售中的变量贸易项目标识,一般是由零售商进行分配。在结算时用条码符号所表示信息通常应包括:重量、数量或价格,例如:新鲜蔬菜、水果、粮食、鱼、肉、熟食等散装商品,在销售过程中都是以随机重量销售,每一位顾客购买这些商品的重量、价格可能都不同,这些没有包装的商品,自然也不可能有预先印刷在商品外包装上的商品条码。散装商品对于方便顾客采购、扩大商场的经营领域、提高商场的销售额都起到重要作用。而这些商品的销售信息要输入商场电脑管理信息系统,就必须使用店内码(bar code in-store)。店内码是为完善商业自动化管理系统而设计的只能在商店内部使用的条码标识,它是对规则包装商品上所使用商品条码的一个重要补充。见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变量贸易项目的条码符号表示是一种国内的解决方案,当产品用于跨国(地区)贸易时不得使用。要出口的厂商必须有效地采用产品进口国(地区)的解决方案。
变量消费单元(贸易项目)的代码由13位数字组成,店内码的编码结构如表4-10所示。
 

表4-10 变量消费单元编码结构

前缀码:前缀码(X13X12)由二位数字组成,其值为20,21,22~29预留给其他闭环系统。用于指示该13位数字代码为商店用于标识商品变量消费单元的代码。
商品项目代码:商品项目代码(X11~X2)由10位数字组成,包括商品种类代码、价格(度量值)代码及其校验码。其中,商品种类代码用于表示变量消费单元的不同种类;价格(度量值)代码用于表示某一具体变量消费单元的价格(度量值)信息;在结构3和结构4中,价格(度量值)代码所对应的校验码的计算方法见下面校验码的计算方法部分的内容。

校验码:校验码的计算同商品条码校验码的计算方法。
店内码的价格(度量值)校验码的计算方法:
①加权积
在价格(度量值)校验码计算过程中,首先要对价格(度量值)代码中的每位数字位置分配一个特定的加权因子,加权因子包括2-、3、5+、5-。用加权因子按照特定的规则对价格(度量值)代码进行数学运算后的结果称为加权积。表4-11、表4-12、表4-13、表4-14分别给出了加权因子2-、3、5+、5-所对应的加权积。
 

表4-11 加权因子2-对应的加权积

加权因子2-对应的加权积的计算方法
第一步:代码数值×2;
第二步:判断第一步结果是否大于“10”;
第 三步:若第一步结果小于“10”,直接取个位数作为加权积;若第一步结果大于“10”,用此结果减“1”,再取个位数作为加权积。
 

表4-12 加权因子3对应的加权积

加权因子3对应的加权积的计算方法
第一步:代码数值x 3;
第二步:直接取个位数作为加权积
 

表4-13 加权因子5+对应的加权积

加权因子5+对应的加权积的计算方法
第一步:代码数值x 5;
第二步:将结果的十位数与个位数相加,其结果即为加权积。
 

表4-14 加权因子5-对应的加权积

加权因子5-对应的加权积的计算方法
第一步:用10减去5+加权积,即为5-加权积;
即相同代码数值所对应的5+和5-的加权积是相对10互补。

②四位数字价格(度量值)代码校验码的计算
计算方法:
(价格或度量值代码位置序号从左至右顺序排列)
第一步 按照表4-15确定4位数字价格(度量值)代码中每位数所对应的加权因子,然后按表4-11、12、14确定相应的加权积。
 

表4-15 4位数字价格(度量值)代码加权因子的分配规则

第二步 将第一步的结果相加求和。
第三步 将第二步的结果乘以3,所得结果的个位数字即为校验码的值。
应用举例:
价格代码2 875(28.75元)校验码的计算,如下:

                       表4-16 价格代码2 875(28.75元)校验码的计算

1.根据表4-11、12、14得加权积 4 5 1 32.求和 4 + 5 + 1 + 3 = 133.用三乘以第2步的结果 = 39取乘积的个位数字9为所求价格校验码的值 = 9

③五位数字价格(度量值)代码的校验码的计算
计算方法:
(价格或度量值代码位置序从左至右顺序排列)
第一步 按照表4-17确定5位数字价格(度量值)代码中每位数字所对应的加权因子,然后按表4-11、13、14确定相应的加权积。
 

 

表4-17 5位数字价格(度量值)代码因子的分配规则

第二步 将第一步的结果相加求和。
第三步 用大于或等于第二步所得结果且为10的最小整数倍的数减去第二步所得结果。
第四步 在表4-14中,查找加权积中与第三步所得结果数值相同的加权积,与该加权积所在同一列中的代码数值即为所求校验码的值。
应用举例:
价格为14 685(146.85元)校验码的计算,见表4-18:
 

表4-18 价格为14 685(146.85元)校验码的计算

1.根据表4-11、13、14得加权积 5 8 7 4 92.求和  5 + 8 + 7 + 4 + 9 = 333.用大于或等于第二步所得结果且为10  40 - 33 = 7的最小整数倍的数减去第二步所得结果4.查表4-14得加权积7对应的代码数值为6,即6为所求校验码的值。
2.非零售中的贸易项目标识
非零售贸易项目是指不通过POS扫描结算的用于配送、仓储或批发等操作的商品。其标识代码由全球贸易项目代码(GTIN)及其对应得条码符号组成。
非零售商品的标识代码主要采用GTIN四种数据结构中的EAN/UCC-14、EAN/UCC-13和UCC-12三种。
EAN/UCC-14的代码结构如表4-19所示。
 

表4-19 EAN/UCC-14编码结构

指示符N1的赋值区间为1至9,其中1-8用于定量的非零售贸易项目,9用于变量的非零售贸易项目。最简单的方法是按顺序分配指示符,即将1、2、3…分配给非零售商品的不同级别的包装组合。此后的N2 至 N14分别表示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校验位。
前两位N1、N2或前三位N1、N2、N3组成了EAN·UCC 前缀码,它是由EAN和UCC分配给成员组织的代码,只表示分配厂商识别代码的EAN/UCC成员组织,而并不表示该贸易项目在该成员组织所在国家(地区)生产或销售。
紧随EAN·UCC前缀码之后的厂商代码是由EAN成员组织或UCC分配的。
EAN·UCC前缀码和厂商代码组成了厂商识别代码。在我国,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根据厂商的需要负责为其分配厂商识别代码。
项目代码由1~6位数字组成,是无含义代码。也就是说,项目代码中的每一个数字既不表示分类,也不表示任何特定信息。
分配项目代码最简单的方法是以流水号形式为每一个贸易项目编码。
校验码是GTIN最右端的末位数字。它是通过代码中的其它所有数字计算得出,主要是用来确保正确识读条码或正确组成代码。
注意事项:代码应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能拆分处理。
(1)非零售中的定量贸易项目标识
①单个包装的非零售贸易项目
单个包装的非零售贸易项目是指独立包装但又不适合通过零售端POS扫描结算的商品项目,如独立包装的冰箱、洗衣机等。其标识代码可以采用EAN/UCC-13或UCC-12代码结构。
②含有多个包装等级的非零售贸易项目
如果要标识的货物内含有多个包装等级,如装有24条香烟的一整箱烟,或装有6箱烟的托盘等。其标识代码可以选用EAN/UCC-14、EAN/UCC-13和UCC-12。采用EAN/UCC-13或UCC-12时,与零售贸易项目的标识方法相同。如采用EAN/UCC-14,只要在次级包装的EAN/UCC-13代码(不含校验位)前添加包装指示符,并生成新的校验位即可。包装指示符的取值范围为1~8。
 

图4-13 不同包装等级的贸易项目的编码方案

(2)非零售中的变量贸易项目标识
非零售变量商品是指其内涵物品已基本计量单位计价,数量随机的包装形式,例如待分割的牛肉等。非零售变量商品的标识代码采用EAN/UCC-14结构,如表4-20所示。
 

表4-20 非零售变量贸易项目EAN/UCC-14编码结构

示符9表示此代码是对变量贸易项目的标识;此后的厂商标识代码、项目代码和校验位等同于零售贸易项目的标识。
非零售变量贸易项目示例:
 

表4-21 按公斤计量的变量贸易项目
 

图4-14 按件数交易,按重量开发票的贸易项目

见表4-21和图4-14,供应商的商品名录中变量贸易项目樱桃的贸易项目代码为97612345000049,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散装的100公斤樱桃被分别装入两个包装中,形成了两个按照重量计量的变量贸易项目。为了描述它们的附加信息——重量(单位:公斤),使用应用标识符3101对其附加重量信息进行标识。由于“3101”最后一位是“1”,说明附加信息中小数点之后有一位数字。因此以“310100427”这个附加信息为例,其重量为42.7公斤。
3.贸易项目的条码选择
贸易项目的编码和条码表示是相互独立的。有些厂商将项目编码和用条码表示这两种操作放在不同的地点进行,这很常见。
从以下几个角度,用户考虑条码符号的选择:
●贸易项目是否有足够的可用空间印制或粘贴条码
●用条码表示的信息的类型:仅仅使用GTIN,还是将GTIN和附加信息同时使用。
●扫描条码符号的操作环境:是用于零售还是非零售(如:仓库中的货架作业)。
图4-15展示了不同的贸易项目标识代码选择条码符号的方案以及商品使用条码的选择方案。
项目标识代码 条码符号 示例
 

图4-15 不同的贸易项目标识代码选择条码符号的方案

贸易项目有4种不同项目标识代码结构的GTIN可供选择:EAN/UCC-8、UCC-12、EAN/UCC-13 和EAN/UCC-14,如图4-12项目标识代码一栏所示。而选择何种条码符号是由各种不同码制自身特征所决定的。比如EAN/UCC-8这种代码只能用EAN -8条码符号来表示,一般情况下,UCC-12代码结构用UPC-A或UPC-E条码符号表示,EAN/UCC-13代码结构用EAN-13条码符号表示,EAN/UCC-14代码结构用ITF-14或UCC/EAN-128这两种条码符号表示。
代码结构取决于贸易项目的特征和用户的应用范围。
在零售环节中,贸易项目通常用EAN/UCC-13或UCC-12代码标识,分别用EAN-13或UPC-A条码进行表示。如果贸易项目的包装面积比较小,通常考虑选用EAN/UCC-8或者消零压缩了的UCC-12代码标识,分别用EAN-8或者UPC-E条码表示;零售端不需要读取贸易项目的附加信息。
如果该贸易项目处于“一般配送”状态,如批发环节中,贸易项目通常用EAN/UCC-14代码进行标识,可以考虑使用EAN/UCC-13或者UCC-12进行标识,条码符号的选择参见上图。如果需要表示附加信息,就应选择UCC/EAN-128条码进行表示。
4.贸易项目编码必须考虑的因素
编码的基本原则是每一个不同的贸易项目对应一个单独的、惟一的GTIN。如果对整个供应链中的贸易伙伴直至消费者来说项目发生了明显的、重大的变化,就必须另行分配一个GTIN。GTIN一经确定,只要贸易项目的特征没变,GTIN就不变化。贸易项目的基本特征有:类型和种类、商标、包装的尺寸及类型、数量(以上所列内容没有包括贸易项目的全部特征)。构成贸易项目的基本要素之一发生较大变化,通常要另行分配GTIN。
由若干相同贸易项目或不同贸易项目构成的“组合包装”当作一个单元来销售时,它本身就是一个贸易单元。也就必须用一个新的GTIN进行标识。
如果商品放在赠送装或礼品装中,商品本身的GTIN必须不同于印刷在赠送装或礼品装上的GTIN。如一瓶威士忌酒的代码不同于其礼品装上的代码。
如果商品与时间息息相关,不同时期的商品要分配不同的GTIN。如:不同年份的酒、新旧版本的公路线路图、年度指南、工作日志等。
(1)包装形态
一个贸易项目的包装有可能包含在另一贸易项目的包装中,那么贸易项目的每一级必须有它自己的GTIN。选用四种GTIN (EAN/UCC-13,UCC-12, EAN/UCC-8和EAN/UCC-14)的哪一种,取决于贸易项目是否为零售单元、厂商所采用的编码方案、产品的销售渠道及其要求。图4-16给出了编码方式的选择方案,图4-17 所示几种不同包装形态的贸易项目表示。
 

图4-16 编码方式的选择方案
 

图4-17 不同包装形态的编码方案

(2)GTIN的使用
不管贸易项目销往哪个国家或地区,其GTIN均适用,不依价格和供应方式的不同而变化。
GTIN可以用于产品目录、产品清单、价目表和为交易产生的交换文件或报文中。如:订购单、发货通知、交货通知或发票。
GTIN 还用于可开据发票的服务,例如运输或仓储等。
(3)预先标价的项目
预先标价是一种应尽量避免的贸易行为,因为这将使维护供应链中贸易项目档案文件的工作变得纷繁复杂。对于预先印制价格于包装上的商品,一旦价格改变了,相应的GTIN也要随之改变。
(4)示例
在此表4-22的示例中,分配给厂商的识别代码为6901234。所有分类的项都已列出并连续地编了码。最后一位数是校验码。校验码的计算在第三章商品条码中有详细阐述
 

表4-22 GTIN的应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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